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已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以穗府办函[2018]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工程厂址的东侧。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249033.07万元,建设投资共计233902.6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期项目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年处理垃圾109.5×104吨/年),配置4台800吨/天的炉排焚烧炉,4台余热锅炉、2台单机容量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包括垃圾处理主体工程(含炉渣厂及渗滤液厂)、垃圾处理配套服务工程两个部份。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负责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施工有关联的监理工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监造(除余热锅炉、发电机组外,做好重大设备和关键设备的监造工作)、施工、采购、调试、试运行直至质量保修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服务。在投标报价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但在投标方的监理范围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在投标方监理范围中应该有的工作内容,仍就由投标方负责完成,并不增加费用。详见《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监理技术需求书》。
2.2.3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项目涵盖监理范围内工程的各标段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竣工验收期、工程结算期和保修期全过程服务(具体工作期限以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的实际工期和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为准)。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1212.58 万元;
2.2.5项目编号:JG2019-215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④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19年5月7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19年5月29 日9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4.2(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7 日00 时00分至2019年 5 月 1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不少于5日。
4.3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 (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3.1报名时间:2019年5月 7 日00 时00分至2019年5月11日23时59分。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网上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报名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或报名申请人不足3名,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 月29 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19年 5 月 29日8 时 45 分至2019年5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多功能1室(2F)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6-7层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020-85806337
邮 编:5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联 系 人:袁工、罗工 电 话:020-87575800-810/15918733717
邮 编:51000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580633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6-7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05328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邮 编:510635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