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主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穗发改核准[2019]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主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区鳌头镇潭口村,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工程厂址的东北侧。
2.1.3建设单位: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1.4设计单位: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2.1.5勘察单位:广东科诺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2.1.6监理单位:广东创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1.7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主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二期工程建设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主厂房/主厂房附屋(含锅炉焚烧间、主厂房附屋、主变间等)、烟囱、坡道/固化物养护车间、生产楼、综合水泵房、生产消防水池、冷却塔、中水废水处置中心、污水处理站、1#门卫室、2#门卫室、地磅房、地磅、初期雨水收集池1、初期雨水收集池2、连廊、SNCR间、炉渣综合处理车间、栈桥等建构筑物,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本项目日处理脱水污泥(含水率40%)150吨、生活垃圾2850吨,共计3000吨。配置4台额定处理量8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50MW汽轮机组、2 台 50MW 发电机组。
2.1.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服务和工作成果的形式承包本技术服务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在检测服务费结算时不予调整。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建筑质量检测,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不限于:
1、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混凝土结构、桩基础);
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回填地基土、天然地基);
3、见证取样检测;
4、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于发出中标通知书起七日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批备案。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3)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4)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按要求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或其他指定网站报送。
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2.2.3服务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 300.704万元。本招标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3.4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3 月 27 日00时00分至2020年 4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 3 月 27 日00时00分至2020年 4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4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为:2020年 4 月 17 日14时15分至2020年 4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7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0年 4 月 17 日14时30分至2020年 4 月 17 日 15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电话:020-85806337
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6-7层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6-7层 |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
邮 编:510000 |
邮 编:510000 |
联 系 人:赖工 |
联 系 人:袁工、罗工 |
电 话:020-85806337 |
电 话:020-875758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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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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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电话:020-2886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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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主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18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
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3 |
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 |
注:上述单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违法分包、违法违规行为、以不正当理由随意弃标等行为,按照穗府办规〔2017〕5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