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广州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设计(第二次)。
1.1.2 工程位置:
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大岗镇新联二村,南沙区循环经济园内(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一期东南部);
广州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鲤塘村十八岭山脚(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工程厂址的北侧)。
1.1.3 设计范围:负责从签订合同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整个过程中的所有配合服务工作及所有设计工作,设计深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投标方应按规划及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进行设计,同时尊重并充分考虑招标方提出的具体需求。
1.1.3.1 设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并不限于负责整个餐厨厂/生物质厂的所有工程设计,涵盖厂区内外(红线外1米)的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供气、供电、、供汽、电气、照明、通讯、进厂道路、变电及送电上网等,含接驳设计)、主厂房及辅助建(构)筑物、辅助设施、全厂工艺系统、厂区景观绿化、参观通道等的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规格书、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的编(绘)制和修正等工作,以及全厂建(构)筑物装饰装修设计(重点区域:如办公区域、入口门厅、参观及展示区域和相关通道、配套设施器具等,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进行精装修设计,包括提供精装修效果图);另外,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负责完成招标方指令或委托的其它设计项目(包括餐厨厂/生物质厂的收运体系设计、各系统工艺论证及比选、项目申请报告的配合审查、上料栈桥的设置论证等)。具体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广州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设计任务书》
1.1.3.2 配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报建(含电子报建通、验收通等)和各项验收(消防备案和竣工验收、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环保备案和竣工验收等工程整体验收)工作,配合初步设计技术及概算的财政评审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提供本项目所有设计成果给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审核优化,配合项目施工、设备和服务类等招标工作,配合竣工结算和保修期服务,配合项目决算及评审工作,配合设计餐厨厂/生物质厂的收运体系(如有),配合招标方其他要求配合的工作,并负责竣工图编制、修正,提供电子CAD图纸。具体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广州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设计任务书》
1.1.3.3 设计应涵盖整个餐厨厂/生物质厂区规划、总平布置、园林绿化、建筑、结构、工艺流程、热力系统、高低压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海绵城市、环境保护、给排水、钢结构、蒸汽管路、防雷接地系统、通风空调、消防、劳动保护、节能等。具体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广州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设计任务书》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府办函[2018]96号。
1.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1.7 建设规模:
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2.93亿元(含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以政府批复金额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期项目日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400t/d(其中200吨餐饮垃圾+200吨厨垃圾),一次性建成,同时可处理超市过期食品。拟建总建筑面积约7131平方米(含办公楼房)。
广州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4.3158亿元(含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以政府批复金额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期项目日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200t/d(其中,餐饮垃圾150t/d,厨余垃圾50t/d)、废弃油脂5t/d、市政粪便500t/d(一期250吨/日,终期500吨/日,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统筹设计并预留系统所需水、电、蒸汽等条件及设备安装位置)、死禽畜5t/d,同时设计有处理超市过期食品的措施。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8534.4平方米(含办公楼房),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7657.2平方米。
处理工艺拟定为:
(1)广州市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
处理工艺拟定为“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提纯”,工艺系统主要包括称重计量系统、餐饮垃圾预处理系统、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沼液预处理(沼液(污水)处理系统已在园区电厂二期渗滤液处理系统统筹设计)、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预留园区电厂一期、二期渗滤液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一并净化及提纯的设计,提纯后的沼气接入园区一期电厂门口的燃气管网,并预留回炉焚烧的设计)、变电工程、除臭系统(项目高浓度臭气设计预留输送至焚烧炉协同处理的管道)、蒸汽接入工程(接自电厂一二期蒸汽管道)等。
(2)广州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
处理工艺拟定为“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净化发电”,工艺系统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包括餐饮、厨余、废弃油脂、市政粪便、死禽畜的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沼液预处理(沼液(污水)处理系统已在园区电厂二期渗滤液处理系统统筹设计)、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设计园区电厂一期、二期渗滤液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一并净化及发电,并预留回炉焚烧的设计)、变电及送电上网工程、除臭系统(项目高浓度臭气设计预留输送至焚烧炉协同处理的管道)、蒸汽接入工程(接自电厂一二期蒸汽管道)等。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30 年,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数字化电厂设计、<其他配合(相关报建、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结算和保修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①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事务所资质;
1.2.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或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者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依法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交由有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其它投标材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11月16日00时00分至2019年12月10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9时 00分至2019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3.4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资料如下:
(1)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贰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备注:(1)投标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或资料不齐全,提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和《投标登记申请表》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余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5 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80万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南沙区餐厨垃圾处理厂294.9179万元,广州市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385.0821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本项目以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招标方不额外支付费用。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表格所确定的完成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注:设计时间包含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报建期限):
序号 |
设计文件内容 |
设计时间 |
交付设计成果数量和规格 |
备注 |
1 |
设计文件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20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word、dwg和pdf文件) |
设计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数量不少于20份,能满足施工需要及相关要求。 |
2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全套)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20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word、dwg和pdf文件) |
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数量不少于20份,能满足招标方审核及财政评审的需要。 |
3 |
初步设计概算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
4 |
设备技术规格书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主要包括设备技术规格书。 |
5 |
桩基础施工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设备依投标方自身设计经验。 |
6 |
场地平整等基坑施工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
7 |
土建施工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精装修)、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新风、电气照明、防雷接地等。 |
8 |
工艺施工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
9 |
园林绿化、厂区道路设计图 |
初步设计图纸文件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设计成果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
10 |
其它需配合的工作 |
依项目整体进度,招投标双方协商 |
|
|
11 |
竣工资料 |
依项目整体进度 |
竣工资料16份和电子文件4套(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 |
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完成。 |
注: |
1、投标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所要求的设计内容,合同以完成时间界定违约;招标方保留对设计工期进行调整的权力。 |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登记费人民币 /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收据。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20-8580633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6-7层。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308、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6-7层
1.7.3 联系人:卢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5806335
1.7.5 传真号码:020-85806498
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2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1.8.3 联系人:袁工、罗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575800-810/15918733717
1.8.5 传真号码:020-87578002-823
1.8.6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095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3
1.10.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0.5 网址: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