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CG20190927
2、项目名称:2020年氨水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招标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及采购期限:
(1)项目内容: 2020年李坑电厂、南沙电厂、花都电厂、增城电厂、从化电厂及罗岗电厂氨水采购。
(2)年度计划采购清单:
产品名称 |
项目简称 |
招标人 |
计量单位 |
计划供货量 |
规格 用途 |
送货要求 |
供应期限 |
氨水 |
李坑电厂项目 |
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吨 |
3300 |
NH3含量≥25%
烟气脱硝使用 |
按招标人需求槽车分批送货 |
自2020年1月1日起 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南沙电厂项目 |
永利yl23455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吨 |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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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电厂项目 |
永利yl23455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吨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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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电厂项目 |
永利yl23455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吨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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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电厂项目 |
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吨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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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电厂项目 |
永利yl23455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吨 |
5500 |
||||
年度计划采购总量(吨): |
17600 |
备注:年度计划采购总量只是参考数量,实际按采购期限供应。
(3)用途:烟气脱酸使用;
(4)送货地点:
①李坑电厂:广州市白云区永兴村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指定地点;
②南沙电厂: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二村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指定地点;
③花都电厂: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鲤塘村十八岭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指定地点;
④增城电厂: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五叠岭废弃采石场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指定地点;
⑤从化电厂: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南侧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指定地点;
⑥萝岗电厂: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福山村广州市第三资源热力电厂指定地点。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通知随时供货,每车次具体供货数量和交货地点按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
(5)采购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6)单价最高限价: 1420 元/吨。
6、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需求)。
氨水技术参数需求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外观 |
无色透明 |
色度 |
≤80 |
★NH3质量百分含量 |
≥25% |
★残渣含量 |
≤0.3g/l |
★硬度 |
≤5mmol/L |
备注:(1)★号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
(2)中标人提供的氨水制作必须使用软化水制作。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采购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本次拟投货物。
4、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须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所购买氨水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本次拟投货物,③所购买氨水生产商的有效授权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承运合同或协议),许可范围须包含氨水。
6、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
(3)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的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期限期内)(具体名单可查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新闻中心>>招投标信息>>被我司拒绝投标报价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日更新的名单为准)(公示网址为http://www.grantop.net/)。
三、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显示经营范围的,则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的截屏打印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说明:投标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投标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单位的投标登记。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31日14:00 ~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开标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383274、18011883482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0-83385419
E-mail: zbb83385379@126.com
网址:http://www.gzfsjl.com
七、监管部门
监督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