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第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
项目代码:2019-440114-78-02-002709、2019-440118-78-02-002834、2019-440117-78-02-002724
二、招标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吕工 联系电话:020-83548187、8354331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0
三、项目概况:
垃圾池1上部设2台起重量20t,抓斗容量12m3的垃圾抓斗起重机,垃圾池2上部设2台起重量20t,抓斗容量12m3的垃圾抓斗起重机,供焚烧炉加料及对垃圾进行混合、倒垛、搬运、搅拌等,确保入炉垃圾组分均匀,稳定燃烧。1台垃圾抓斗起重机工作应能满足2台焚烧炉(每台焚烧炉焚烧垃圾量990t/d)最大1980t/d的上料、混合、倒垛、搬运、搅拌等工作要求。每个垃圾池其中一台垃圾抓斗起重机的小车上应配一台套辅助卷扬及小抓斗(2.5T/0.75m3),每个垃圾池另一台垃圾抓斗起重机配的小车上应配一台套辅助卷扬及污泥抓斗(6.3T/3m3),1台污泥抓斗应能满足最大82.5t/d的污泥进行搬运及均匀投料。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为:
项目编号:JG2019-
序号 |
招标内容 |
使用厂区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1 |
垃圾抓斗起重机采购及相关服务 |
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4台套) |
2800 |
2 |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4台套) |
2800 |
|
3 |
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4台套) |
2800 |
|
招标控制价总价(万元) |
8400 |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或分项报价高于对应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主要技术参数:请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五、供货地点及时间:
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十八岭山脚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碧潭村
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位于广州市从化市鳌头镇潭口村
供货时间:各厂区的具体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 9月 20日16时 00分至2019年10 月16 日9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19年10 月 16日8 时 30 分至2019年 10月16日 9时 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术报告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19年 10月 16日 9时 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术报告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
注:投标人必须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具体请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办理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垃圾抓斗起重机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拟投垃圾抓斗起重机的制造商如为境内的应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投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拟投垃圾抓斗起重机的制造商如为境外的,投标人须承诺在该设备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型式试验(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垃圾抓斗起重机的国内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①采购合同关键页、②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用户证明或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二)。
十、资审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号(双号)C塔7楼
异议受理电话:020-85806339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三、《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月 20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具有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3 |
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 |
注:上述单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违法分包、违法违规行为、以不正当理由随意弃标等行为,按照穗府办规〔2017〕5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