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利yl23455集团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已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以穗府办函[2018]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利yl23455集团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
2.3建设规模: 永利yl23455集团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包括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其中:
(1)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垃圾焚烧炉为6×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3×50MW汽轮汽轮发电机组;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拟建总建筑面积约8.3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85万平方米。
(3)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拟建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4)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拟建总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
(5)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 4×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拟建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对永利yl23455集团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2.5招标内容:对永利yl23455集团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方对招标方提供的永利yl23455集团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的设计成果进行咨询,咨询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部分。
(2)投标方根据国家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招标方的项目相关设计要求和需求及各专项报建批文和批复意见等为依据开展设计咨询工作,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咨询。
(3)初步设计咨询阶段,投标方应重点在总图布置、主厂房布置、全厂工艺系统、园区环境、环保节能设备选型、全厂降噪、密闭附臭、参观通道顺畅、烟气系统指标、钢结构设计、桩基设计、设备检修维护便利等的经济性、合理性方面为招标方提出优化建议。
(4)初步设计咨询阶段,投标方对BIM设计、数字化电厂部分进行专项咨询,提交专题审核报告。
(5)施工图设计咨询阶段,投标方应对永利yl23455集团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设计单位所出具的全部施工图纸逐一进行咨询,重点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深度、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规范和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5)施工图设计咨询阶段,投标方对BIM设计成果、数字化电厂部分进行专项咨询,提交专题审核报告。
(6)施工图设计咨询阶段,投标方参与招标方组织的设计图纸会审,重点咨询各专业设计之间的接口和设计问题。
(7)投标方应充分发挥自身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方面的经验,针对招标方提供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提出最优化的实施方案建议,分别形成书面咨询报告。
(8)投标方提供的各阶段咨询报告,由招标方安排广环投技术委员会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认,投标方负责答疑。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单位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科诺勘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勘察院、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2.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9最高投标限价:500万元;详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 |
100万元 |
2 |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
100万元 |
3 |
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
100万元 |
4 |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
100万元 |
5 |
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
100万元 |
6 |
合计 |
500万元 |
2.10项目编号:JG2019-297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
①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事务所资质。
3.4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6 投标人已提交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其它投标材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4.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19年6月19 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19年6 月24日23时59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不少于5日。
4.3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3.1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6月19 日00时00分。
4.3.2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6月24日23时59分。
注:网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
网上报名网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或报名申请人不足3名,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8 时45 分。至2019年7月11日9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13开标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6-7层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020-85806337
邮 编:5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联 系 人:袁工、罗工 电 话:020-87575800-810/15918733717
邮 编:51000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580633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6-7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05328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邮 编:510635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永利yl23455集团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写,本公司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和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