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填埋气提纯制LNG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填埋气提纯制LNG项目
二、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3129
三、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填埋垃圾,厌氧环境下产生了大量的填埋气,主要成分为甲烷,是可有效利用的清洁能源。鉴于目前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区电力基础设施未具备沼气发电上网的实际情况,为充分有效利用填埋气,达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最大化,拟选取一家合作单位负责填埋气提纯制LNG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等相关工作。拟定每天提纯制LNG71.43吨(相当于天然气10×104Nm3/d)生产规模。由招标人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区环投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负责销售LNG,并向中标人支付填埋气提纯制LNG服务费,中标人以此获得项目相应投资回报。
四、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兴太三路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五、 招标范围及最高投标限价:
1.招标范围:投标人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运营及维护等相关工作,负责保持项目用地上原有水池等设施的正常使用或做必要改造,保证具备运营填埋气提纯制LNG生产的其他相关资质或行政许可,同时负责建立LNG销售及运输渠道,招标人及其销售公司不负责运输工作及费用。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新设立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服务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50%,服务费单价=LNG销售单价*服务费率,凡所报服务费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六、 合作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30年6月30日止。
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方)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为外币,则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 投标人(联合体的任意一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天然气加工处理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近三年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安全承诺函》)。
5.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投标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 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期限期内)(具体名单可查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新闻中心>>招投标信息>>被我司拒绝投标报价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日更新的名单为准)。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必须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须有联合体各方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私章;
(2)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报名资料或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牵)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9.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2518室招标五部
注:现场购买,购买时请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有关核查所需原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报名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按招标公告“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3项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原件核查)。
注: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含相关核查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九、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联系人:杨生,联系电话:020-87463335-802。
十、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人民币515元,售后不退。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代表于2019年4月16日上午9:00时~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会议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三、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人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十四、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双号)C塔6、7楼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42
监管单位: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双号)C塔6、7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何小姐、吕小姐
电话:020-83548187,83543314
传真:020-83546050
E-MAIL:moshangcao5@163.com
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成员一、联合体成员二(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填埋气提纯制LNG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单位名称) 承担本项目部分工作; (单位名称) 承担本项目部分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3份。
成员一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