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二阶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二阶段工程)
建设单位:永利yl23455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村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预留用地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的方式反馈。
联系人:钟子浩
联系电话:15626453816
附件: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第二阶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永利yl23455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