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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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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对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

拟建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蓝田村。

建设内容: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拟处理广州市花都区的餐饮垃圾、厨余垃圾等各类生物质垃圾,总规模为日处理生物质垃圾710吨,处理工艺拟定为“预处理+联合厌氧+沼气利用”。项目占地约59.8亩。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永利yl23455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36102624;传真:020-36102625

邮编:510830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中心街19号之一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hp.cseti.com.cn/?p=9

点击以上链接,打开网页后可直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提交意见;或可在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10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永利yl23455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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