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广州市政府对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统一部署,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在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南侧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建设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项目,日均处理餐厨垃圾100吨,原项目已取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环评批复(穗从环批〔2020〕43号)。但由于建设项目工艺设计发生变更,餐厨垃圾处理工艺由原环评批复的“生物联合加工”工艺变更为“厌氧消化”工艺,其余相关配套设施依工艺变更内容相应变更,处理规模不变仍为100吨/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变更内容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2162779-8508 传真:020-62163789-8111
邮箱:ajh_ch@gzepi.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潭路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及网络链接见附件1。(公众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